离婚后又签订的协议可以是有效的。但是,其有效性仍取决于协议的签订和内容。以下是一些需要考虑的因素:
首先,离婚后又签订的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并且不受任何威胁或强制。如果协议是在任何一方被威胁或强制的情况下签署的,它将是无效的。
其次,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这意味着协议不能违反法律或公共政策。例如,协议不能放弃或限制一个当事人的子女抚养权或监护权。
此外,协议的内容必须明确、准确和完整。协议的条款必须解释清楚并阐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协议中存在不明确的术语或不足之处,它可能不会被法院认可。
最后,协议必须符合当地法院的要求。即使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的,也必须符合当地法院的要求和标准。如果协议未满足要求和标准,法院可能不会予以认可。
综上所述,离婚后签订的协议可以是有效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和标准。因此,在签署协议之前,双方应咨询律师并详细了解约定条款的法律后果,确保协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