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个人或组织将本应用于公共事务的公共资金占为己有或挪用于非法用途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受到法律的制裁。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关于挪用公款的法律定义和惩罚也不尽相同。对我国而言,挪用公款的行为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惩处。
按照《刑法》规定,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公款、物资、票证,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一般来说,挪用公款的数额越大,犯罪性质越严重。因此,为了区别不同情形下的挪用公款罪,刑法规定了分别判决犯罪情况的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挪用公款的数额,分为三个等级来界定:
第一等级:数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不足十万元人民币的挪用公款,属于挪用公款罪中的轻案。
第二等级:数额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不足二百万元人民币的挪用公款,属于挪用公款罪中的普通案件。
第三等级:数额在二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挪用公款,属于挪用公款罪中的重大案件。
因此,挪用公款多少天犯法,是由挪用公款的数额和挪用公款的天数同时决定的。挪用公款罪最低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