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与抚养费是离婚案件中重要的争议点之一。抚养权是指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管等权利。而抚养费则是指离婚后父母中另一方支付给享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费用。
在起草离婚协议或者提交离婚诉讼时,对于抚养权和抚养费的约定既要符合法律规定,也要考虑到子女的最大利益。
首先,抚养权应当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提出更为合理的方案。双方可以约定轮流抚养子女,也可以由其中一方行使抚养权,但应确保对子女的全面照顾和保护。
其次,对于抚养费的约定,应考虑到子女的实际情况和父母的收入情况。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养育能力的,应当给予未成年子女以抚养、扶养、教育和保健,并承担与此有关的费用。因此,抚养费的数额应当合理、公正,并能够满足子女的基本生活和学习开销。
最后,对于离婚案件中的抚养权和抚养费争议,法院将根据子女的最大利益和父母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此时红通父母应当保持理智、冷静,尊重法院的裁决,依法处理涉及到子女的抚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