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抚养孩子多是由妈妈来承担,因为传统认为母爱是最具有亲情的,所以处理离婚的抚养权问题也是如此。在我国法律中,离婚后抚养权的判定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和司法解释来进行的。
一般情况下,当父母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判给母亲。这是因为母亲有着自然的亲子关系,尤其是对于年幼的孩子,母亲在抚养、照顾、教育方面的优势自然更大,因此法院更倾向于把抚养权判给母亲。同时,针对无法给予父母双方的最优解,要还孩子以一个正常、有保障的成长环境。儿童有权得到双方的关爱、照顾和保护。
但是,在具体案例中,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会判给母亲,更多是以孩子的利益优先。比如父亲比母亲更适合照顾孩子;母亲有残疾或有明显不良行为的情况;父亲的收入比母亲更高,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等。
总之,在抚养权的处理上,国家依据民法典和司法解释来进行处理。同时,法院也尽力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及其健康成长。在具体处理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