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夫妻假离婚协议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具有严重的法律风险。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婚姻关系的不尊重,也是对买家权益的侵犯。
首先,假离婚协议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的建立、变更和终止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而且需要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才能生效。如果夫妻双方私下达成离婚协议,却不去民政部门进行登记,这种行为是无效的,只能视为夫妻关系的纸上离婚,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假离婚协议容易引起诈骗等不良行为。在一些情况下,卖家夫妻可能会以离婚的方式来骗取买家的信任,进而谋取非法利益。比如,卖家夫妻可以虚假宣传自己离婚了,并且把房产等财产转移到另一个人的名下,以此来获得更高的售价。这种行为不仅不道德,而且也是犯罪行为,一旦被发现,卖家夫妻将面临法律制裁。
最后,在购买房产和其他重要财产时,公证机构通常要求检查婚姻证明和其他相关证件。如果卖家夫妻伪造或者篡改婚姻证明,或者使用假离婚协议来转移财产,这将会被公证机构识别并拒绝公证,导致交易失败。
因此,卖家夫妻假离婚协议是非法、不道德、有风险的,建议买家在购买房产等重要财产时,要注意核查卖方的身份和权利,避免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