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离婚协议没有涉及房产时,房产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都希望共同拥有房产,可以达成口头协议,将房产转移到共同的名下。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放弃房产,可以协商出售或转移给其中一方。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应视为共同所有。”因此,双方都有权分享房产并分享其价值。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分居且无法协商,法院可能会决定将房产分配给其中一方。在考虑给予配偶房产时,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1.财产持有人的贡献:法院会考虑每个人对房屋的投资,包括购买、维护、装修和升值等方面。
2.支付能力:法院还会考虑每个人支付房屋维护、抵押贷款等费用的能力。
3.婚后支持:法院会考虑每个人对婚姻关系的支持,包括经济和非经济支持。
总之,当离婚协议中未涉及房产时,夫妻双方应该在情感上和合理理性上去承担相应义务,充分协商最终解决方案,或者在法院的指导下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房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