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指离婚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后,将协议内容书面记录,并由公证处主持公证,公证员对当事人的身份和协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认证的过程。
对于办理离婚,是否需要协议公证,根据家庭法律制度和民事诉讼法有规定。按照这些规定来看,如果离婚是由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且在协议内容上达成一致,那么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是比较必要的。
首先,离婚协议公证可以增加协议的法律效力,防止协议被修改或撤销。因为公证后的离婚协议相当于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具有证明文件的作用,不仅可以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是真实有效的,而且因其具有公证主体权威性,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涉及财产分割和抚养孩子的问题,通过协议公证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当事人在未来的日子里出现任何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最后,离婚协议公证也有利于当事人的信用记录,可以证明当事人遵守了法律法规,对于个人的信用记录是相当有利的。
综上所述,虽然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需要一定的手续和费用,但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当然,这也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因为离婚协议的内容和财产状况、生活情况都有所不同,当事人应该权衡自己的利益,判断是否有必要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