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并不属于大产权房。
大产权房是指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和所在用地使用权并注册到国家房屋登记机构上的房产。而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出资或贷款建造并分配给原被征地、拆迁人员的住房,其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原则上不能交易,也不能向金融机构抵押借款。
相比大产权房,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性和社会性更强。政府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征地拆迁的时候会给被征收人提供住房安置,避免他们流离失所。而这些被安置的房子只是居民的住房,不能象大产权房那样进行资本运作。因此从房产产权和政策性质上,拆迁安置房和大产权房是有很大区别的。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并不属于大产权房,虽然由政府提供,但是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被住户居住,不具有交易性和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