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项违法行为,如果被发现并且认罪,可以主动赔偿,并向法院忏悔。然而,其罪行的严重性因个案而异,因此判刑的时间也会因相应的情况而异。以下是几种可能性。
首先,判刑的时间取决于挪用的金额。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挪用公款金额较少,一些法院可能会考虑对其进行轻微处理,比如罚款或缓刑,甚至也可能表决坐牢的可能性不大。然而,如果挪用的公款金额较大,那么判决的时间通常会更长。
其次,自首的时间将对被判刑的人的惩罚产生影响。如果违法行为没有被发现,但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这将被视为他们承认过错并表明了悔改的态度,因此有可能被判刑时间减少,从而形成一个缓刑条件。
但是,如果被告人没有向法院自首,延迟交出信息,会导致调查和审判周期的延长。这些延迟可能使这种罪行被视为更严重的行为,因此导致更长的判刑时间。
最后,判刑时间还将取决于被告人的个人历史记录。如果被告人以前曾犯过类似罪行,那么将会被认为是一种再犯行为,并可能得到更严重的刑罚。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犯罪的复杂性使得判刑时间因个案而异,并且受到不同的因素的影响,例如挪用的金额、自首的时间,以及被告人的个人历史记录。无论如何,违法行为后自首及时赔偿是表明悔改态度、从宽处理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