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到的法律相关规定,在中国,小孩子的抚养权一般由父母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小孩子可以选择自己的抚养权。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和其他利益问题由父母行使监护权。但如果父母离异,父母双方争议较大,未成年子女年满十岁的,有权选择父母中的一方行使监护权,但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应当优先考虑。
这个规定代表了未成年孩子对自己抚养权选择的一定权利。但要求孩子年满十岁并不意味着孩子一定有选择权,而且必须证明孩子的选择能够保证他们的身心健康。
此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有权参与有关其人身、财产、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事务的决定。如果父母有任何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决定,应征得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综上所述,小孩子在未成年期间,并没有绝对的自主选择抚养权的权利,法律也规定了年龄要求和身心健康优先考虑的原则。然而,父母应当尊重孩子的发展和生活需要,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满足孩子参与决策、意见表达的权利,保障孩子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