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两人自愿达成的协议文书,内容涉及离婚后的具体事项,例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婚姻债务等。离婚协议的效力在法律上已经被认可,但并不具有公证书的作用。
公证书是指由具有法律资格的公证员根据相关证件、证明等法律文书,对某一事实或行为进行认定,其相对于其他证明方式的优势在于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且广泛用于涉及财产、经济利益等方面的交易和法律诉讼中。
因此,离婚协议并不能被当作公证书使用。如果夫妻双方需要用于证明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效力,则需将协议提交至相关法院进行审批,并由法院做出裁决书,这样的裁决书具有法院认定的效力,可被视为公证书使用。
总之,离婚协议虽然不能当作公证书使用,但其效力仍然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夫妻双方需要将离婚协议用于证明其权利、义务等方面的问题,建议在离婚协议达成后,尽早将协议提交至相关法院进行审批,以获得更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