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生产用地,它是农村居民的重要财产和稳定收入来源。因此,农村宅基地的赠送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首先,在法律上,赠与是以无偿方式将财产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是自愿的、合法的、有无偿转让意向的、物权取得方式的合法。因此,农村宅基地的赠与必须符合土地法、农村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必须获得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和备案。此外,赠与人应当具备赠与权,并且受赠人应当具备承受权。
其次,根据《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宅基地赠与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宅基地赠与应当是依法收回的宅基地;(2)宅基地赠与应当是不再需要建设宅基地的农村居民家庭;(3)宅基地赠与应当是平等自愿的,双方都必须签署《宅基地赠与合同》;(4)宅基地赠与应当是无偿的,即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受赠人的费用或者采用其他有偿的形式;(5)宅基地赠与应当是经过县级以上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并予以备案的。
最后,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宅基地赠与不得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得破坏宅基地的保护和利用,不能破坏农村土地的资源环境。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能够赠送给别人,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任何以非法手段进行宅基地交易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我们应当强调法律意识,尊重土地权利和利益,科学合理地处理宅基地赠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