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按照国家规定,在农村土地上,依法取得的建房用地,宅基地的产生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安居乐业,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
在宅基地使用中,一宅多户是指在一个宅基地上建造两个或者多个住房,并且这些住房可以同时被不同的家庭使用。之前宅基地政策规定一宅一户,但是在宅基地多年未得到使用、或者初建后未住满或者宅基地使用到期等原因下,有一定的闲置宅基地,导致资源浪费。而一宅多户的政策出台,可以使得这些闲置宅基地得到充分利用,从而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但是,一宅多户的政策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一宅多户不是让一个宅基地扩大使用范围,而是在原有宅基地的面积范围内,建造几幢住房,每办一户住房都需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户籍、婚姻等要求。其次,在一宅多户的时候,需要考虑到住房使用权和权益的分配,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共用等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来加以规范。
综上所述,一宅多户是可以实现的,但需要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加以规范,确保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为农民增加宅基地的利用效益,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