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并达成离婚协议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方式,属于无争议离婚,相对于诉讼离婚来说,省时省力,费用低廉。
第一步:制定协议
夫妻双方应在分别签署《离婚协议书》、《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书》和《子女抚养协议书》后,按照协议书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协议书的内容包括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事宜等。
第二步:准备材料
准备好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物业证明、银行存折等证明双方财产情况的材料。
第三步:前往民政局
携带好所需文件,前往当地民政局进行登记,并凭借双方的身份证及缴纳手续费用。在登记时应注意双方是否都已同意并签署了协议书。
第四步:民政局审核
民政局会核实双方身份,审核协议书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如果所有文件和材料都符合规定,民政局将予以审核并进行登记手续。
第五步:离婚生效
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民政局会开具离婚证明,并发放双方的户口本。自离婚证明发放之日起,夫妻关系即告解除。
总之,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行达成协议并进行登记手续,虽然省时省力,但在制定协议时应协商好相关事宜,以免产生纠纷。同时,应注意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在严格遵循相关程序及条款的情况下进行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