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农村宅基地大小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每个农户用地面积不超过宅基地所在村庄土地批准使用年限内的不动产登记面积和同一村庄宅基地的平均面积之和。具体而言,宅基地的面积规定有以下几点:
1.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村土地批准使用年限内的不动产登记面积和同一村庄宅基地的平均面积之和,超过部分须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
2.宅基地的面积应该包括居住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所占面积、果树、菜地、花圃等生产生活用地,同时还应考虑到通达交通、供应水电等基础设施条件。
3.新农村宅基地面积应该按照不同的地理位置和用途来合理规划,包括山区、平原和丘陵地区等,以满足不同的农村生活需求。
综上所述,江西省新农村宅基地大小应当根据村庄土地批准使用年限内的不动产登记面积和同一村庄宅基地的平均面积之和,同时需要考虑到居住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生产生活用地、通达交通、供应水电等基础设施条件,以满足农民的居住和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