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对离婚双方达成协议所做的一种公证记录,其目的是为了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避免后续出现纠纷而引起的不必要麻烦。离婚协议公证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手续才能完成,下面是具体的介绍:
第一步,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向公证处提交离婚协议书、双方结婚证书、身份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双方离婚协议书要有双方签字和盖章。
第二步,办理公证申请。申请人需到所在区的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提交离婚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公证处会在此时告知需要支付的公证费用和预约的时间。
第三步,现场认证签字。在公证处的外籍公共行政大厅或办证窗口,接到排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将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出示给公证员,并进行签字、指纹等认证。
第四步,收费确认。公证完成后,需交付公证费用,并领取公证书。公证书为离婚协议的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公证书应保存好,以备后续需要。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公证需要的手续不多,但是整个过程需要保持耐心和细心,尤其是在材料准备和公证申请方面。只有认真对待每一个步骤,接受公证处的指导和协助,才能顺利完成公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