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指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使用期限内享有的对该土地拥有的权利,即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拥有者的权利。这种所有权是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权利形式,是指可支配该土地的权利,可以在法律范围内行使和转让。
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以达到70年,所有权人在使用期限内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和收益权,在这期间内他有权对宅基地进行合法的出租、抵押、转让、继承等一系列在法律范围内的行为,也有义务保护宅基地的整体利益并履行一定的事项。
对于宅基地的所有权人,虽然在使用期限内拥有该土地的支配权,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占用、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等行为,同时还必须履行宅基地土地的认证登记程序和遵守相关权利义务,否则将对他本人、家庭和农村社会环境产生负面的影响。
总之,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是指农村居民拥有可支配宅基地的权利和所有收益与公益责任的权利。同时,所有权人也需要在使用期限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宅基地整体利益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