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做出口头协议,在很多情况下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但并非绝对可靠、稳妥。因此,必须从具体情况出发,具体分析其可行性。
首先,要清楚认识到,离婚后的口头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只有经法院审判,经过书面判决才能真正取得保障。因此,口头协议只是双方根据当时的情绪和理性,做出的一种共识,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当双方真正达成书面协议,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司法认可后,才能获得法律保障。
其次,离婚后的口头协议对于达成共识、缓解矛盾、保持和睦关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其重要性不容忽视。但是,这一共识的达成需要双方都有足够的智慧和诚信。如果其中一方遇到困难或者变卦了,又或者仅仅是因为当时仓促做的承诺而不愿意兑现,那么口头协议的作用就会逐渐被抵消。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口头协议的一方往往会因为某种原因而幻想着自己能够利用这种协议“占据优势”。正因为如此,很多离婚后的口头协议都没有达成预期效果,反而助长了双方恶性竞争的情绪,导致离婚后的争执越来越难以化解。
总之,从实际角度上看,离婚后的口头协议有一定参考价值,但一定要清醒认识到其局限性。如果双方希望真正把口头协议转化为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就必须仔细考虑具体情况,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