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的一项协议,用于解决双方离婚产生的各种财产、子女抚养与探视等问题。因为作为一项民间协议,离婚协议书并不像法律文书那样具有法律的强制力,双方都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立案撤销的方式解除离婚协议书。
首先,在离婚协议书中包括的各种问题,在双方都认可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协商修改的。对于双方来说,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的某些条款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并修改相关条款。
其次,如果双方中的一方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发现自己在协议签订的过程中出现了失误或者被另一方欺骗,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求助法院,请求法院对离婚协议书进行撤销或者更正。
最后,离婚协议书可以通过立案的方式来解除。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包含了违法的内容,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协议书被判定无效。在审判过程中,如果法院认为该离婚协议书确实存在法律问题,法院可以酌情宣判该协议无效,使其解除。
总之,离婚协议书并没有绝对的法律效力,双方都可以在协商或者司法程序的帮助下,解除或修改离婚协议书。双方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当考虑到未来的种种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尽可能地减少因为协议书的问题而引起的纠纷,从而达到离婚协议书起到稳定性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