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为农民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划拨给农民家庭建造住房的土地,其使用权属于个人,但是不可转让、不可抵押、不可出售等限定了其使用权的权利限制。因此,在土地使用权有限的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并不能作为房地产的开发地。
首先,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只限于农村居民个人及其家庭的住宅建设和生产生活必需所需的附属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商业、工业、旅游等生产经营活动,也不能将宅基地作为商品房出售获得巨额经济利益。如果利用宅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将违反宅基地土地使用的规定,也无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其次,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可转让的,这意味着个人无法将自己的宅基地转让给其他人,也无法将其作为抵押物或出售给开发商获得经济利益。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开发成房地产项目。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不能被用于房地产的开发。与此相对应的是,政府也应该加大对农村宅基地的管控力度,防止宅基地的滥用和过度开发,保障农民的利益和宅基地的稳定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