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属于一种比较严重的贪污行为,其刑罚应该根据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程度而定。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是属于贪污罪的一种,如果挪用的金额在三十万以上,则属于贪污罪的数额较大的情节。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贪污罪的罪犯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如果挪用公款三十万,则最高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一定的罚金。如果犯罪人在犯罪前具有特别严重的前科或者挪用公款的行为给国家、人民造成了特别严重的损失,其刑罚可能会更加严厉。
同时,还需要考虑犯罪人的认罪态度和配合度。如果犯罪人能够积极认罪、悔罪,并且能够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提供重要线索或者协助追回挪用的公款,则可能会得到量刑上的减轻。反之,如果犯罪人在审判过程中不认罪或者搪塞、抵赖,则可能会收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三十万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判刑时还会综合考虑犯罪人的认罪态度和社会影响等因素。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弘扬诚信和正义,积极抵制腐败行为,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