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判决书是一份官方文件,它是通过法律程序裁定出来的,自然需要签字或盖章来表示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我国,离婚抚养权判决书需要由法院的审判人员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作用是确认该文书是法院正式的裁决结果,并且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字或盖章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签字或盖章是确认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离婚抚养权判决书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依法进行,裁决结果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才能够具有真正的效力。法院的审判人员会在判决书上签字或盖章,以确认他们的判决结果是依据法律规定的,并且代表法院的意见和决定。
其次,签字或盖章也有一定的记录和监督作用。签字或盖章的过程是一个公开的程序,可以被记录和监督。签字或盖章是法官对裁决结果的认可和确认,同时也可以展示法院的权威和正统。如果没有签字或盖章,这个文书就不能被视为法院的正式判决结果,也无法被执行。签字或盖章的存在可以保证文书的可信度和可执行性。
而对于当事人来说,签字或盖章是必须的。一方面,签字或盖章标志着文书的正式生效,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执行。另一方面,签字或盖章也是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认可和接受的表现,说明对于判决结果没有异议,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当事人的签名和盖章意味着他们在文书中的声明是真实和准确的,并且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
在总结中,可以认为离婚抚养权判决书必须签字或盖章。无论从法院的角度还是从当事人的角度,签字或盖章都是必不可少的。签字或盖章的存在可以确认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记录和监督文书的程序,表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认可和接受。因此,签字或盖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