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中的抚养权是指离婚后子女由哪一方负责抚养、照顾和扶养的问题。当法院做出离婚判决书时,通常会给出子女抚养权的裁定,而这一裁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抚养权的裁定是可以改变的,具体如下:
1. 双方协商一致。如果离婚后,父母双方都认为抚养权的决定不合适或需要改变,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经过法院确认后办理变更手续。
2. 子女意愿变化。当子女年龄增长,或是由于其他的原因,导致他们的意愿发生变化,而这个变化可以影响到抚养权的裁定,比如子女希望更换抚养人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予以审理并作出裁定。
3. 父母生活、工作等情况变化。如果原来的抚养裁定已经不能适应双方生活、工作情况的变化,比如现有的抚养人身体状况变化、工作调动等,需要变更抚养权的时候,法院也会考虑实际情况,并据此作出裁定。
4. 审查原抚养权的合理性。在离婚判决书裁定的抚养权安排中,如果存在原判决不合理或者不利于孩子的情况出现,比如因为原判决中的一方存在不负责任或者不适宜担任抚养人的情况等,法院也可以对抚养权做出裁定的变化。
总之,离婚判决书中的抚养权是可以改变的,不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需要变更抚养权,需要提出相关请求,并提供证据支持,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