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可以成为争夺抚养权的有效证据之一,但是并不是最重要的因素。在争夺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如孩子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教育情况、亲子关系、父母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等,以及父母对孩子的爱护、教育、关怀等能力。判决书作为一种证据,主要是证明父母双方曾经为孩子的抚养权进行过法律诉讼,并且有关判决结果的确切内容。
除了判决书,其他证据也同样重要,如证人证言、鉴定报告、调查情况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将会收集和分析各种证据,以便制定合理的抚养权决策。而在这个过程中,父母双方也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自己所主张的抚养权。因此,对于争夺抚养权的父母来说,他们需要准备充分、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以便获得法院的公正判决。
总之,判决书虽然可以成为争夺抚养权的一项证据,但其重要性并不高于其他证据。父母双方应该通过准备充足的证据和提供真实的信息,来展示自己具有合适的能力和条件来拥有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