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不动产,它是指农村居民用于居住的土地,是家园的基础。由于宅基地具有无法移动性,不可替代性和永久利用性,因此被定义为不动产,直接归属于不动产权益。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根据土地法规定赋予农民的土地权益,具有相当的法律保障。农民在合法的渠道获得宅基地产权后,在地权、产权、抵押和转让方面都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由国家授予的,是属于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权益,没有任何的违法性和无效性。
农村宅基地也具有相应的经济价值。如今,城市化进程加速,生活水平提高,农村宅基地成为炙手可热的土地资源,甚至有了公开市场的交易。而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即使拥有宅基地产权,农民也仅仅有住房的使用权,这就限制了农村宅基地的流动性。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是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不可替代性和永久利用性,属于农民的合法产权,不仅具备实际住房使用价值,也因资产管理和产权转让的需求而具有相应的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