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务人员占用、挪用因履行职务而管理、保管的财物或从事公务活动中获得的钱款、物品等违规使用、处置或私自占有所得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会造成不良影响,也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之一,因此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的情形分为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一般情况下属于轻罪,数额一般不设置下限,但因挪用的财物属于公共财产,因此惩罚应当加强,刑期一般为三年以下,罚金金额不超过挪用金额的一半。
我们知道,判刑是法院对犯罪行为的一种处罚措施,而具体情况得看被告人是否存在累犯情况、赃款多寡等等。尤其是涉及到挪用公款,被告人职务的高低、挪用的数额、用途等方面也有可能会对判决有影响。
因此,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小,一千元左右,被告人没有其他罪名,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者轻判,甚至可能只被罚款。但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甚至超过了刑法规定的基本限额,那么被告人最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可能被视为贪污犯罪。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一千元能否判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不管数额大小,挪用公款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每位公务人员在使用公款时,务必谨慎操作,不可为个人利益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