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挪用公款20万以上的犯罪行为,其刑期也相对而言比较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罪行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其刑期也应当参照贪污罪的刑罚幅度来判定。
一般来讲,挪用公款20万以上的犯罪行为,应当被定为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职员在管理、保管公共财物的过程中,以他人不法所得或非法好处的形式占有国家或集体财产的行为。
对于挪用公款20万以上的贪污罪犯,按照刑法规定,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但是,具体的判决需要根据犯罪者的情节、犯罪手段、犯罪后的打算以及具体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从案例来看,有些挪用公款20万以上的犯罪者,在法庭上表现比较好,主动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这些因素可以作为减轻刑罚的情节予以考虑。但是,如果犯罪者的行为比较恶劣,不仅挪用公款数量巨大,而且在事后还想方设法掩盖犯罪行为,那么这些行为都将被认为是加重情节,对其刑罚会有不利影响。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20万以上的犯罪行为属于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判决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但是,无论如何,法律都要起到约束和惩罚的作用,严惩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才能够有效保护公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