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一直以来都是强调家庭的尊严和安定,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也是非常紧密的,特别是在亲情方面,从古至今都被重视,在现代社会中也是如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人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也不断地在改变,因此,抚养权问题便逐渐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如果儿子去世了,老人是否有抚养权的问题,其实在法律中已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儿子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父母一方有权利抚养未成年的子女。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儿子去世,父母又处于存活状态,那么孙子的抚养权归属的可能就出现了争议。如果孙子的母亲是生父的配偶,那么母亲在法律上是孩子抚养的第一责任人,具有最高的抚养权。但如果母亲无法履行抚养责任,如其精神状况、生活状态等不佳,那么爷爷奶奶有望得到法庭的支持,成为保护孙子的最佳人选。当然,如果爷爷奶奶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条件都无法满足孙子正常的成长、教育和生活需要,对其发展不利,那么另行委托或寻找更适合的人担任孙子的监护人,还是比较理智的选择。
在实际运用中,法院还会根据孙子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给予老人抚养孙子的权力。如果孙子谈吐凌厉,有不正常的性行为等不好的举动,那么爷爷奶奶可能会失去获得抚养权的机会。这也就说明,当老人得到抚养孙子的权力时,必须负起责任去正确地引导孩子的成长,教育好自己的孙子,维护孙子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顾全孩子的安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