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补充协议需要在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前提下,经过公证处公证、派出所盖章等相关部门批准,协议才能生效。具体来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补充协议需要在以下机构进行盖章:
1. 公证处:公证处是履行公证职责的机关,主要负责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处理。公证处会对双方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进行核查和认证,并在协议书上盖上公证章。
2. 派出所:派出所是治安管理机构,也是在离婚过程中需要盖章的重要部门。在一些地区,离婚后的补充协议还需要经过派出所的审核和盖章。
3. 法院:如果离婚双方在协议过程中无法就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需要通过法院判决后才能解决。在这种情况下,补充协议需要在法院进行盖章。
总的来说,离婚后补充协议需要在公证处、派出所等涉及到离婚手续的部门进行盖章,以确保协议能够生效。此外,如果协议无法达成,参与诉讼的当事人还需要在法院进行审理和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