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奶奶并没有被视为孩子的监护人或抚养人,因此离婚后奶奶通常不会得到孙子或孙女的抚养权。
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被分配给小孩的父亲或母亲或共同抚养。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庭也可能授予其他亲戚或家人抚养孩子的权利,例如叔叔,姨妈或外祖父母。然而,这只发生在以下情况下:
1.法庭认为父母不能在抚养方面负责,并且其他亲属愿意并能够提供合适的抚养条件;
2.法庭认为孩子的健康和福利比父母离婚后保持原有的亲子关系更为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庭认为外祖父母在物质和精神方面都能够满足孩子的需求,那么法庭可能会授予他们抚养权。
总之,尽管奶奶可以为孙子或孙女提供很好的抚养和关爱,但仅凭这个并不能成为奶奶被授予抚养权的理由。法庭通常必须根据各种因素(例如孩子的一般状况,他们父母的抚养技能和其他家人的可用性等)来做出决定。
因此,在离婚后,奶奶应该尽可能尝试维护和支持她的儿女的亲子关系,并与他们保持亲密关系,以便可以继续提供孩子所需要的爱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