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它是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性文件。在离婚协议书中应该包括各种离婚事项的约定,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的权利义务等。而是否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加入探视权,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探视权是指未获监护权一方保留探视和接触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在离婚协议书中加入探视权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并不是所有离婚案件都需要加入探视权。
对于没有子女或子女已经成年的离婚案件,离婚协议书中不需要加入探视权。而对于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则需要在协议书中约定探视权问题。
探视权是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一种制度,在协议书中加入探视权可以避免子女遭受伤害。常见的探视权约定是非监护权家长在每月固定时间内探视子女,同时应该注明探视时间和地点,以确保探视的安全和有序。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中是否需要加入探视权约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达到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