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拆迁时,由政府为被拆迁人建造的安置房屋。这些房屋与私人房产的最大区别是,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兴建并分配的,居住者只持有使用权,无权转让或出租。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需要在政府指定的购房渠道中购买,购买时需要符合政府所制定的购房条件和程序,如具备购房资格、缴纳相关费用等。而且,购买后也必须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如缴纳物业费和遵守管理规定等。
就像其他房产一样,拆迁安置房也存在买卖的可能性。但是,由于其房产性质特殊,所有权不在购买者手中,因此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须经过政府的审批,且必须满足若干条件,例如购房者必须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房屋装修不能改变房屋原有的结构等。此外,政府通常会对拆迁安置房的限售年限设定相应限制,超过限售期限后才允许出售。
再强调一次,拆迁安置房不是一般私人房产,其所有权并不归购买者所有。因为政府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在拆迁过程中为被拆迁居民提供临时安置点,并且不会让居民获得转售、出租等一些私人房产的权利。 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建议购买拆迁安置房,因为其发展空间有限,且不能将其作为长期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