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签署离婚协议,然后提交到相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但是有时候,有些夫妻或其中一方不愿意出面写离婚协议,这是否可行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需要有法律效力,并被法律承认。因此,如果不出面签订协议,则无法证明双方的真实意愿,以及签署协议的内容是否公平合理。这将严重影响后续的离婚手续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协议签订不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出面,可以寄送、委托代理人进行签字,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例如,签订离婚协议应当在律师及公证机关的见证下完成,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可执行性。
最后,如果双方无法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离婚并制定协议。但这种方式通常意味着离婚过程会更加冗长和繁琐,协议的内容也会更加不确定。
因此,总体而言,离婚协议的签订需要双方出面协商,原则上不应在没有双方本人出面的情况下随意签署。如果有实在无法出面的原因,则可以考虑委托代理人并按照法律流程完成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