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在抚养过程中承担了相应的抚养义务和责任,在养父母与亲生父母产生矛盾时,养父母是否有权利争夺抚养权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儿童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儿童的父母是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儿童负起养育、教育和保护的法律责任。这就意味着,亲生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是优先的,而养父母则只是一种“变通方案”,在孩子没有亲生父母或亲生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况下,养父母才会被认为是一种合法的抚养人。
此外,我国《婚姻法》第五十九条也规定,收养关系并不影响被收养人与其亲生父母的法律关系,而且只有在收养父母与亲生父母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才能通过法律程序把孩子的抚养权交由收养父母负责。
因此,养父母在抚养过程中承担了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但是如果与亲生父母发生矛盾,养父母并不具有争夺抚养权的法律基础和权利。此时,应该优先考虑的是保障孩子的利益和福利,如果亲生父母有能力和条件承担抚养责任,应当尽可能地保障其与子女共同成长的机会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