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甲方(男方)与乙方(女方)经过协商,已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协议的背景
1. 甲乙二人于20XX年XX月XX日结婚,共同生活7年;
2. 婚姻生活中,由于双方性格、家庭背景等方面原因,存在很多不和谐的因素;
3. 尽管双方曾尝试过多次沟通、协商,但最终无法化解矛盾,决定离婚;
4. 为了维护儿女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决定合理分配财产、共同协商儿女的抚养等问题。
二、财产分配
1. 甲乙二人的共同房产坐落于XX市XX区XX街XX号,面积约为120平方米;
2. 双方同意将房产出售,并且在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将剩余资金按照三七分成的比例分配;
3. 另外,甲方在婚前购买的一部汽车属于个人财产,乙方不会有任何分配要求;
4. 除上述财产外,双方无其他财产纠纷。
三、儿女抚养
1. 甲方与乙方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分别是XX岁和XX岁),双方同意由乙方抚养儿子,由甲方支付每月xxx元抚养费;
2. 双方同意,在儿子成年之前,如儿子的生活、学习等情况有大的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解决。
四、其他事项
1. 离婚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 双方未提及的事宜,如需协商解决,应当在签订协议之前明确并予以解释。
特此协议书,以资证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