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如果需要明确房子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如何分配房子的问题,需要考虑子女的福利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房子分配给子女,并约定父母的使用权、收益权等相关问题。
具体写法如下:
第一、房产的归属问题: 房产总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离婚后,有关房产的权益按照以下规定分配:
(1)房产全部划归到子女名下,夫妻双方均不得对子女房产“二次分配”。
第二、夫妻双方对房产的权益:
(1)对于房产的使用权:夫妻双方均有房产的使用权,但仅限于与子女同居时使用,非同居期间,双方不得擅自使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需要征得对方同意;
(2)对于房产的收益权,夫妻双方均不得向房产收取任何费用,如租金等,但子女可以合理收取收益。
第三、房产的管理、维护及升值:房产在子女未成年期间,由双方共同负责管理、维护,如有重大安全隐患需立即报告对方,得到对方同意后进行处理。在子女成年后,原则上不得对房产进行任何结构、装修升级等大的改变,如必须需要进行,需要双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处理。
以上便是离婚协议中给子女写房子的分配。当然,具体分配时需要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实际草拟协议书时,也要综合考虑各种情况,确保协议的合理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