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拆迁过程中,为了保障被拆迁户的居住权利,由政府或开发商提供的免费或有偿的住房安置。其性质包括以下几点:
1.政府行为: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改善居住环境而采取的行政手段,因此其提供拆迁安置房是行政行为,与商业行为不同。
2.公共资源: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提供,所提供的房屋属于公共资源,因此要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和标准,满足居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3.补偿性质:拆迁安置房是政府或开发商为了补偿被拆迁户而提供的住房,因此其提供的面积、类型、位置等应与被拆迁户所居住的房屋相应。拆迁安置房还有可能提供一定的装修或家具等补偿。
4.持有单位所有: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于政府或开发商,被安置户只有使用权。在使用期间需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将其出租、出售或变更用途。
5.朝向公众:拆迁安置房涉及的不仅是个人的房屋权益,也涉及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政府在提供拆迁安置房时需要公平公正,管理透明,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保障被拆迁户的权益而提供的住房,其性质包括政府行为、公共资源、补偿性质、持有单位所有和朝向公众等方面。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以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的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