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不需要经过法院判决的一种离婚方式。进行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详细列明协议离婚的主要事项,包括夫妻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离婚原因、离婚时的财产、抚养子女的事宜等。双方应当签署并加盖印章,证明其真实性。
2. 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3. 户口本:用于证明夫妻双方的户口迁移。
4. 财产证明: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证明,包括不动产证、汽车登记证、存折、股票等。
5. 子女证明:可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学籍证明、户口本等材料。
6. 其他证明:如果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离婚合同终止及分割债权债务及过错责任等,须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
以上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主要材料,如有不同地区的法规要求,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建议离婚双方在协议离婚前,详细了解当地的法规要求,以避免到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