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前妻晒离婚协议书属于个人隐私范畴,不应该被公开。但是,如果前妻公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涉及到他人利益、隐私和名誉等方面,则会涉及到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1条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非经自然人同意或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披露其个人信息。非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前妻公开离婚协议书涉及到他人个人信息的,就涉及到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如果前妻未得到离婚协议书双方的同意就公开,或者公开的内容泄露了另外一方的隐私,就可能侵犯了另外一方的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这样的行为可能被他方起诉,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商业机构在使用前妻公开的离婚协议书的情况下也需要注意,如果商业机构将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该机构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因此,尽管前妻有权公开离婚协议书,但是公开前需要了解法律规定和风险,如果没有得到双方的同意,不应该公开。否则,就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保护和名誉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