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挪用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拥有财务管理权利的人员,侵占、挪用、截留、私吞或者以其他方式违法占有符合财政、财物管理规定的公共财物或者使用公共财物进行非法活动等行为。公款挪用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国刑法对公款挪用做了严格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挪用国有资金、财物达到一个特定数额的,可构成盗窃罪,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挪用公款、侵吞公款等行为,刑法也做了具体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规定:用印章或者伪造、篡改印章或者其他公文书,或者编造或者篡改文件材料,在经济往来中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在执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任务时,侵吞、挪用、私分或者故意拖欠应当上缴的资金、物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不履行管理职责,致使单位违法占有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规定:侵占、截留、私吞、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单位、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的来说,公款挪用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对此,国家将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及监管机制,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责任心,坚决打击公款挪用的违法行为,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