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离婚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达成的约定,需要以书面形式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应当由夫妻双方协议,或者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并在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才能够生效。
其次,离婚协议的效力也需要考虑传真的法律效力。根据《电子签名法》规定,传真、电子邮件等电子形式的文件具有与手写签名同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双方真实意愿一致,通过传真形式签署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但是,离婚涉及家庭利益和人身关系,因此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法律规定。如果离婚协议只是通过传真的形式达成,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备案,那么这份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这就需要双方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并考虑到法律规定是否合规。
因此,传真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是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并需要保证双方真实意愿的一致性。此外,建议双方在签署任何重要协议之前,最好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