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民法典第三五七条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抚养权,包括监护权、抚养权和教育权。但在某些情况下,父母的抚养权可能会被剥夺或限制。例如,如果父母虐待、遗弃、疏忽、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有其他导致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形,法院可以剥夺或限制其抚养权。
因此,如果侄儿父亲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或不履行抚养责任等情况,法院有可能会剥夺或限制他对侄儿的抚养权。但要注意的是,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不能凭个人主观想法对其抚养权进行随意的修改。并且,在剥夺或限制抚养权之后,一般会由亲属或社会福利机构等代管人来负责未成年侄儿的抚养和教育。
综上所述,依照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有法律保障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被剥夺或限制。而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确保未成年侄儿的生活健康和教育能够得到妥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