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职务和工作中的人员,以其职权或职务之便,将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财产或公共资金,以个人或他人的名义占为己用或挪作他用的行为。 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一种严重的犯罪,犯罪嫌疑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挪用公款订什么罪呢?
在我国刑法中,挪用公款罪被列为“贪污贿赂罪”中的一种,主要有两种情况:
1.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案件,构成贪污罪。若数额特别巨大,可能涉及到职务犯罪。
2. 挪用公款数额较小的案件,构成行贿罪。
其中,涉及数额的大小是判断挪用公款罪的重要标准。通常来说,贪污罪数额较大一般要超过10万元,而行贿罪数额较小一般指在1万元以下。
对于挪用公款罪的量刑,一般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等等情况。同时,法律也规定了罚金、徒刑等刑罚,以惩罚犯罪嫌疑人,并维护社会正义。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行为的后果不仅严重影响国家财产和社会秩序,也可能给其本人带来错失机会、涉及罪责等不良后果。因此,职务和工作中的人员应该以高度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妥善管理和使用公共财产,遵守法律法规,公正奉公,以实现提高工作效率, 促进工作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