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公租房是指政府通过强制拆迁而获得的土地和房屋,并用于安置拆迁的居民。这些房屋由政府出资兴建,专供低收入群体居住。因此,这些房屋并不属于产权房,居民只能通过购买使用权的方式居住,也就是通过缴纳一定的租金来获得房屋使用权。
在这样的情况下,拆迁安置公租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因为这些房屋是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而兴建,并不是一种商业房产,没有拍卖或转让的权利,否则就会剥夺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权益,导致更多的人流离失所。
然而,由于国内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政策的变化,一些人可能会趁机通过非法手段或漏洞来买卖公租房,从中获取暴利。这种行为不仅违法,也会对社会秩序和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造成不良影响,并且会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和惩处。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拆迁安置公租房的管理和监管,落实房屋使用权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违法买卖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正当权益,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