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公租房,是指由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根据《城市拆迁与城中村改造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一定比例向被拆迁居民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这些公租房通常由政府购买、兴建或者改造,以提供住房需要被拆迁居民的租赁服务。那么,这些公租房能否买卖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公租房属于政府购买、兴建或改造,用于解决拆迁居民住房问题的公共租赁住房,属于人民政府所有,是公共资源。根据相关法规,这些公租房不得变更用途或者出售。因此,拆迁安置的公租房不能买卖。
其次,如果有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到拆迁安置公租房的使用权,并将其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出售给他人,就是犯罪行为。这是违法的行为,一旦发现,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购买拆迁安置的公租房是不被推荐的行为。拆迁安置公租房本来就是用来解决被拆迁居民的住房问题,如果被其他人买卖,就会破坏公共资源的平衡和公正性,影响到其他居民的利益。因此,建议公租房应该在政府主导下实现公开、公正的配租和管理,从而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为住房问题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