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针对城市中因为政府规划调整等原因被强制拆迁的居民提供的住房安置措施。而对于这些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过户,其实是存在限制的。
首先,根据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它们多数情况下是由政府或者开发商投资兴建的公共住房,主要用于给受拆迁人员重新安置。因此,政府或开发商会对拆迁安置房设定一定的使用要求和规定,而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过户是一个被限制的问题。
其次,根据《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政府所有,房屋产权属于拥有者。拆迁安置房的土地属于政府所有,而拆迁安置房的房产权则归属于受益人。因此,受益人在享受拆迁安置房的期限内是可以享有产权的,但是他们不能将房屋过户给第三方。
最后,在很多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会设立一定的规定和限制,禁止拆迁安置房的购买者进行房产转让。这是因为政府和开发商为受拆迁人员提供拆迁安置房时,是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是用于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一种措施。因此,政府和开发商会设计各种保障措施,保证受拆迁人员不会出售房屋,造成预期的住房问题。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在法律上是可以享有产权的,但是是否可以过户是存在限制的。拆迁安置房的购买者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行事,不得随意转让和出售房屋,否则会违反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