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给被拆迁的居民提供住房而建造的公益性住房,一般免费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拆迁户。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有些人却把拆迁安置房作为商业资产来操作,通过出租或转让牟取高额利润。这种行为不仅有悖于公益性住房的初衷,还可能导致拆迁户无住房可居。
如果拆迁安置房被卖了,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权益。首先,要查清楚房屋权属,如果是自己已经拥有的房屋,就可以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维权;如果是政府的公益性住房,就要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
其次,建议及时举报非法转让拆迁安置房的行为。可以向当地住房管理部门、城市规划部门等举报,要求对违法转让拆迁安置房的人进行处罚。
最后,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可以聘请律师代理起诉,将涉及案件的证据材料及时提交到法院。当然,诉讼的过程比较漫长,需要耐心和决心。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兴建的公益性住房,不能被私人以牟利为目的进行买卖转让。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对公共资源的保护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