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抚养权可以更改,但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和相关部门的审批。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因工作、生活等原因无法陪伴孩子的情况下,孩子长期留在家乡的爷爷奶奶、亲戚朋友等监护的状况。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的监护人能够保障孩子的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权益,抚养权就没有必要进行更改。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无法保障孩子的权益,这时就需要进行抚养权的更改。比如,监护人长期失踪、患病或者涉嫌虐待、遗弃等情况,都可能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养成,此时需要将抚养权进行更改,把孩子送抚养到适合的机构或者亲友家庭。
抚养权的更改需要遵从相关的法律程序,需要父母、监护人和法律机构的协调沟通。一般情况下,抚养权的更改需要经过法院的裁决,并且需要提交一些证据证明抚养权更改的必要性,如合法监护人生活失照,涉嫌虐待遗弃孩子等。如果法院认为更改抚养权是符合孩子权益保护的,就会做出更改决定,并将孩子的抚养权移交到另外的监护人手上。
总之,抚养权更改是为了保障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与幸福生活,需要依据法律程序进行操作。只有在孩子的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抚养权的更改才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