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伟被查处挪用公款的处理,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不能随意偏袒或漠视其行为。
首先,需要就严伟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于严重挪用公款行为,应当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务员应当保持廉洁行为,严禁违纪违法行为,违反管理、财务制度,涉嫌挪用公款的公务员应当受到纪律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果严伟的挪用公款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其他相关法规严格处理,让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应当以教育改造为核心,对严伟进行深刻检讨和教育。通过对其进行严格批评和自我反思,使其意识到其行为给社会、部门、家庭和个人带来的伤害性,认清其错误,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从而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最后,应当依据职务和行为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如果严伟的行为影响到了重要的领导职务,可能会导致其被革职或被调离,否则可以在原岗位进行调整和处理。同时,应当对其所挪用的公共资金进行追回和归还,避免公共财务受损。
综上所述,对于严伟挪用公款的行为应当有一个全面的、科学的处理。不能一味地放过或者惩罚过重,而应当把握好处理的尺度,以达到严肃处理的同时,对严伟进行教育和改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