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的背景
我们夫妻因为无法给孩子提供合适的亲属关爱,结合自己长期的工作、家庭关系紧张等原因,决定终止婚姻关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二、财产分割
1、房产:房产登记在我名下的房屋(其中包括现房、商品房、商铺等),产权由我方承担;而房产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屋,产权归对方所有;
2、现金:我方应向对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双方账户余额清零,各自主张、处理个人财产;
3、车辆:我方名下的车辆归我方所有,对方主张车辆不存在争议;
4、债务:本人应该清偿同居期间具有共同债务12万元,以及离婚后的各自贷款、信用卡账单等;对方主张偿还无异议。
三、孩子監護權
1、孩子生活的小区、学校:保留原小区户口,并且由我方负责小孩子日常的陪伴和监管,对方具有探望权,但需要至少提前1天告知;
2、孩子抚养费:由我方支付每个月3000元,用于孩子的生活费、学习费用等;抚养费应该在每月5日之前转到对方银行账户中;
3、设立20万元教育基金,用于支持孩子接受高等学历的任何必要学习活动;
四、离婚程序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办理完毕婚姻登记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公正离婚手续。
五、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双方自愿达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该为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并在协议生效后履行各自协议所承担的义务。对协议条款的解释和执行应该采取诚信原则和友好沟通的方式解决。
六、离婚协议的补充
另外,为了更好地照顾和帮助我们的孩子成长,在离婚协议生效后,如有孩子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等情况,双方可以及时调整教育基金的额度。离婚协议为未来亲子关系的公平揭示打下了基础,我们希望能够在合适的时候,重修模式尝试,给予孩子父母的更多关爱和支持。
双方签署:
甲方(签名):_________(姓名)
乙方(签名):_________(姓名)
签字日期:年月日